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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特区论坛刊登我校教师理论文章探讨社会关注热点

特区论坛

来源:厦门日报2021-03-19

当前,全市上下正把“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融入党史学习教育中,努力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澳门新葡澳京app马克思主义学院一直致力于研究、诠释、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注重将理论研究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发挥阐释、宣讲作用。本期“特区论坛”特邀该院三位学者从构建新发展格局、完善人大制度保障、推进乡村振兴等角度撰写理论文章,探讨当前热点,畅谈学习体会。我们期待更多高校理论工作者参与其中,共同开展学习交流。

理顺五大关系构建新发展格局

●李芳扬 澳门新葡澳京app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政府要在充分尊重经济规律基础上发挥调控作用,要给市场调节留下应有的空间,使两者的作用都能得到充分发挥。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作用,努力提高各环节的循环效率,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通。

■要想拥有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才是唯一出路,但并不排斥向发达国家的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技术,是实现自主创新的重要条件。

■实体经济是财富创造的根本源泉和综合国力重要支撑。金融对实体经济平衡健康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服务和支持作用。

■发展需要安全,安全也需要发展。没有安全就无法发展,没有发展也无法保证安全。

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一项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如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我国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性因素,而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理顺以下五大关系。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新发展格局要求建设符合现代化经济要求的市场体系,只有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才能通过发挥政府与市场各自的作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维持各种经济要素持续高效运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伴随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日趋完善,但亟待解决和完善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需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二者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可替代,政府要在充分尊重经济规律基础上发挥调控作用,要给市场调节留下应有的空间,使两者的作用都能得到充分发挥。市场要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因此要坚持推进市场化改革,依托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推动资源配置与利用,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政府职能要转变,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发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关键性作用,使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各方面得以协同发展。

处理好投资和消费的关系

投资与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两大引擎,保证二者的健康稳定发展,对加快我国经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在保护主义抬头、世界经济低迷、全球市场萎缩的外部环境下,正确认识和处理投资与消费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片面依赖投资而忽视扩大消费,存在着投资与消费难以平衡和顺畅循环,致使经济结构失衡,为经济的长远发展埋下隐患。扭转这种局面就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作用,努力提高各环节的循环效率,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通。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经济增长动力从投资拉动转向消费投资双驱动,提升要素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协调好投资与消费的长期与短期关系,着眼长期发展,兼顾短期效益。坚持“稳中求进”,以消费拉动投资,形成供给结构优化和总需求适度扩大的良性循环。

处理好创新和引进的关系

世界各国之间的竞争主要是科学技术的竞争,只有抢占科学技术的制高点才能掌握发展的主动权。尽管我国拥有全世界最完整的产业体系、比较完备的基础设施、强大的工业配套能力,但在核心技术方面被人“卡脖子”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已经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实践证明,要想拥有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才是唯一出路。但这并不排斥向发达国家的学习与借鉴,相反,虚心向发达国家学习,借鉴先进的核心技术,正是实现自主创新的重要条件。当前,我国推进科学技术引领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高效发展,要充分发挥市场和制度优势,以产业链和创新链重大需求和关键环节为导向,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对重点核心技术集中攻关,努力提高核心技术创新能力,这样才有更多机会参与国际技术合作。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管理机制,建立开放的技术交易平台,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吸引外来专利技术的流入。要整合全球创新资源体系,加快创新合作机制建设,建设开放的技术创新平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吸引科研机构参与研发,努力使企业成为创新主体。

处理好金融和实体的关系

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是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的健康发展和良性互动是当前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迫切要求,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条件。实体经济作为最基本的经济活动,是财富创造的根本源泉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支撑。而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和血液,对实体经济平衡健康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服务和支持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存在着脱实向虚,大量的资金、人才等资源集中在虚拟经济中自我循环,出现金融的过度发展。因此,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要求推进金融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这对于正确处理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必将起到重要作用。当前我国要在正确处理金融与实体经济关系基础上构建科学合理的经济结构与秩序,就要完善金融宏观调控的制度保障,对银行市场准入、信贷规模、信贷贴息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还要完善资本市场,搭建多层次、宽领域、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体系,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要加快数字化转型,完善实体经济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准确性、科学性、客观性。

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

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出路。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发展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安全是排除风险与危害、没有威胁的状态。发展与安全是相辅相成、对立统一、密不可分的。发展需要安全,安全也需要发展。没有安全就无法发展,没有发展也无法保证安全。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要加强党的绝对领导,完善国家安全工作机制,通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为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要加大促进经济发展的力度,通过提升实力来赢得更加安全的环境。要有前瞻性思考和全局性谋划,聚焦社会主要矛盾,把发展和安全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要构建社会矛盾综合治理体系,完善信访制度,建立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协调好群众利益关系。要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提升战略预判和风险预警能力,强化底线思维,积极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为人民代表赋能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阮辉玲 澳门新葡澳京app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博士

■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既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也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全国人大组织法的修改注重加强代表工作、密切与代表的联系。

■“一法一规则”的修改,充分创造制度条件确保全国人大顺利行使宪法所规定的各项职权,注重维护和巩固全国人大的民主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基本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这两部法律迎来首次修改。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全国人大政治建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更好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

全国人大组织法制定较早,按照多年来行之有效的立法管理,全国人大组织法增设“总则”一章,增加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明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职权,明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全过程民主,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始终坚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明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则同时规定实行民主集中制,加强与各国议会和议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等。

主席团在大会会议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以往主席团的职权散见于相关条文中,为了进一步突出其地位,修改后的人大组织法完善了对主席团的职权的规定。首先明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团常务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是体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适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点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工作制度,其次采取列举的方式明确大会主席团的职权,规定主席团处理的具体事项、主席团常务主席的职权、委员长会议的职权。

坚持全过程民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

加强全国人大的民主性是整个国家政治体制中保持民主性的基础。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既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也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全国人大组织法的修改注重加强代表工作、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根据实践的发展,增加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应当同代表保持密切联系,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扩大代表对各项工作的参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的工作机制。此次修改完善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规定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应当与代表联系沟通,充分听取意见,认真研究办理,及时予以答复,规定负责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有关机关、组织应当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应当予以公开。

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修改明确会议召开准备工作以提高议事质量,并且完善工作报告审议程序和委员辞职程序。特别在总结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背景下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此次修改增加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应当合理安排,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明确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后,经进一步修改可直接提出表决稿交付大会表决,减少了实践中草案建议表决稿的审议环节,并且简化常委会委员辞职程序,将以往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常委会委员辞职应当报经大会“确认”,修改为向大会“报告”。为加强会议公开和信息化建设,明确大会设发言人,代表团可以根据需要设发言人,同时推进会议文件、资料电子化,为代表履职提供便利。

深化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2018年修改后的宪法专设一节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提出新的要求。

根据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修改后的人大组织法列明全国人大现有的10个专门委员会名称,明确规定专门委员会的每届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其工作职责包括组织起草有关法律草案,承担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有关具体工作,听取“一府一委两院”专题汇报,研究办理代表建议和有关督办工作等,增加规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承担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工作职责。

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根据宪法和监察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增加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监察机关的职务,增加规定对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其主任的质询、罢免制度。

上述修改与时俱进地反映了国家机构的发展变化,正确把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其他有关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加强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的工作监督,进一步巩固深化国家机构改革成果,保证各国家机关更好地分工合作、相互配合。

“一法一规则”的修改充分关照现行宪法制定的背景,充分创造制度条件确保全国人大顺利行使宪法所规定的各项职权,切实维护和保障国家政治生活的正常化,注重维护和巩固全国人大的民主功能。为人民代表赋能,为民主决议提升质效,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这既是依宪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题中之义。

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王元珍 澳门新葡澳京app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乡村振兴,农民是主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把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有机统一起来,激发农村农民内在活力。

■以《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从战略和全局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加强党对农村工作全面领导。

■乡村振兴,产业振兴是关键。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七项具体要求中,排在第一位是加快发展乡村产业。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教育和引导农民增进身份和角色意识,发挥文化在乡村振兴中的精神引领和智力支持作用。

“十四五”开局之年,“三农”工作重点由脱贫攻坚转向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成为今年“两会”热点议题。乡村振兴,农民是主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把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有机统一起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农民意愿和农民的主体地位,在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确保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同时,激发农村农民内在活力,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落实。

继续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

始终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毫不动摇地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的十八大以来,正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及时研究农村重大政策、重要改革、重点任务,响鼓重锤、有力推进,才有了今天举世瞩目的脱贫攻坚战的胜利和农村各项事业的稳步推进。在“后扶贫时代”,激活农村农民内在活力,首先需继续以《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继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中央政府顶层设计,如确保过渡期内国家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保持总体稳定、现有财政转移支付继续向脱贫地区倾斜、突出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推动均衡发展等,提高农民对“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和乡村振兴宏伟蓝图的信心和重要性的认识,激励农民为全面实现农业强、 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而努力。

持续加大产业帮扶激活农村内生动力

乡村振兴,产业振兴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七项具体要求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加快发展乡村产业。乡村产业振兴可以解决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的就业问题,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可以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农民富的目标;还可以在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民生活的过程中,激活农村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生动力。针对当前乡村产业基础薄弱、产业结构不合理、经营机制落后、技术应用与发展缓慢、农村农业人才短缺等实际,一要顺应产业发展规律,鼓励和支持农民群众立足当地特色资源,通过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庭院经济等,多渠道增加收入;二要延续脱贫攻坚阶段的产业扶贫政策,加大农业科技支撑,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推进农村产业逐步实现市场化、规模化、数字化:三要盘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因地制宜培育、提升农业特色品牌,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构建城乡一体化的产业发展体系,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以文化人,增进农民文化自觉自信

农业农村的现代化,需要农民的现代化与之相适应。由于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和城镇化进程造成农村的“空心化”,目前我国乡村普遍存在农民文化水平偏低的问题。“十四五”时期,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同时,要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教育和引导农民增进身份和角色意识,提高农民文化自信,发挥文化在乡村振兴中的精神引领和智力支持作用。

第一,加强“三农”政策宣讲,帮助农民在思想上正确认识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和意义。要向广大农民讲清讲透乡村振兴战略及其部署,帮助农民在思想上认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村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当前我国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现实需要。在实现共同富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农村和农民不仅可以有所作为,而且大有可为。

第二,加大乡土文化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培养农民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要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乡村书院和其他乡村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乡村教育活动,把“两山”理论和优秀传统文化、乡村人文历史、地理环境结合起来,唤起农民对本乡本土历史文脉、自然和人文生态的情感认同,培养和提高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在思想观念上实现从“被动扶”到“主动兴”的转变,激活农民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第三,吸取现代文明的优秀成果,以城带乡,培养越来越多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的新农民。具体而言,一方面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更多有志青年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和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有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返乡创业人员已超过800万,带动的就业人数约3000万。他们为乡村带去了技术、资金、现代生产经营模式和理念,也带去了法治观念、规则意识等现代文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推动了农村农民克服传统小农意识的局限,实现从传统农民到现代新农民的身份转变。另一方面,要加快城乡融合,均衡配置城乡教育和公共文化资源,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为乡村振兴提供必要的文化支持。

概言之,加快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民富裕富足,除了政府主导,还需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激发农村农民内在活力。唯其如此,才能推动乡村各项事业顺利开展。